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主旨:檢送本市 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舞蹈類、美術類和音樂類)鑑定簡章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暨案陳本局 103 年 1 月 2 日第 1030012613 號簽呈核准辦理。
二、旨揭簡章電子檔可逕自本市教育局特幼教育科網頁(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23)之「文件下載」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