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 103 年 1 月 21 日教研資字第 1030000847 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訊息業於編號 47847 公告諒達。
三、原公告訊息附件有誤,請各校進行附件抽換。
四、本徵集活動目的:
(一)結合學校與社會之力量,運用影音科技傳揚優良教育事蹟,並留下優良教育典範。
(二)徵集具教育意義之優良影片,掛載於教育研究院網站供大眾觀賞,加強教育推廣之效能。
五、本活動辦理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 103 年 6 月 30 日止,並同時受理徵集作品報名繳交,徵集作品之規格、獎勵方式及相關辦法,請參閱本活動實施要點(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