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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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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特教組 - 處室公告 | 2020-01-03 | 點閱數: 52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123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80152422號函辦理。

二、旨揭開缺名額,已公告於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頁(https://adapt.set.edu.tw/),請各校務必轉知學生、家長及教師,以利辦理適性輔導安置作業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