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2 月 25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80150723 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 109 年 2 月 19 日(星期三)起至 3 月 4 日(星期三)截止(每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止)。
三、報名方式:向原就讀單位或戶籍學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後,請受理學校逕將資料轉送欲就讀國立學校,俟就讀學校彙整後送本局初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