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以下簡稱研習中心) 103 年 3 月 5 日研數字第 1034050135 號函辦理。
二、研習中心為鼓勵地方公務人員積極參與數位學習活動,凝聚推動數位學習活動能量,爰規劃對於數位學習表現優異或具特殊貢獻之個人,頒給數位學習獎項,此獎項對於得獎者而言,具有嘉勉與足為楷模之意涵。為擴大參與,特舉辦命名活動。
三、有意參加命名人員請填具命名活動徵選表,於本( 103 )年 3 月 18 日前逕傳送研習中心數位學習組(charles@email.rad.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