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活動組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4-03-12 | 點閱數: 473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受理展覽申請作業要點」公告周知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103 年 3 月 4 日北客園字第 1030377850 號函辦理。
二、檢附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來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