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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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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特教組 - 研習進修 | 2020-10-06 | 點閱數: 501

教育局公告編號: 167059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時間:詳如各場計畫

三、活動地點:詳如各場計畫

四、參加人員:本市身心障礙學生手足及家長(詳如各場計畫所示)。

五、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人員公()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時數,場次若假日在不影響平日課務下核實補休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1/5以上,則不予核發時數。

六、檢附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