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說明:
一、為增進學生關心自我、關懷家園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與熱忱,提供學生回饋學校、社區及社會之機制,本校辦理 109 學年度寒假志工校內服務學習活動,提供各校學生提出申請。
二、貴校學生如有參加意願者,請於 110 年 1 月 18 日(星期一)前,繳交家長同意書、校外服務學習活動學生申請表暨同意書(須由貴校處室承辦人核章)至本校輔導室。
三、錄取人員名單訂於 110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二)公告於本校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