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生教組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4-04-01 | 點閱數: 565
主旨:函轉交通部觀光局有關消費者旅遊住宿安全及消費權益函(如附件),請轉知各校師生並加強宣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3 月 20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30041165A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運用適當時機加強宣導,以確保師生消費權益及住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