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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特教組 特教組 - 教育宣導 | 2021-06-16 | 點閱數: 331

說明:
一、因應covid-19疫情,本(110)年度於7月辦理之資優教育方案停止辦理,未來視疫情狀況滾動修正。

二、110年度本市區域資優方案臚列如附件,各項活動時間依各校實際辦理時間為主,若有疑義請逕洽辦理學校。

三、本市資優教育方案參加對象:

()經本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各類資優學生。

()本市各級學校具有學習潛能之學生。

  ()由承辦學校依資優教育課程或活動性質,訂定錄取標準。

四、請安置有資賦優異學生之學校,務必將各年度資優教育方案之訊息轉達資優生,以避免影響學生學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