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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特教組 - 處室公告 | 2021-09-14 | 點閱數: 301

依臺南市 110 學年度國敎階段學習障礙學生鑑定實施計畫辦理

申請資格:本市國小 1 年級至國中 2 年級之在學學生學習表現有顯著困難,經一般教育輔導後仍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協助者。

實施計畫暨相關申請轉介表單及時程請參考附件。

  • 110學障學生鑑定實施計畫.pdf
    1) 110學障學生鑑定實施計畫.pdf
  • 110轉介特殊需求學生注意事項.docx
    2) 110轉介特殊需求學生注意事項.docx
  • 轉介特殊需求學生表格填寫須知 .docx
    3) 轉介特殊需求學生表格填寫須知 .docx
  • 表3臺南市110學年度國教階段學習障礙學生鑑定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docx
    4) 表3臺南市110學年度國教階段學習障礙學生鑑定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docx
  • 表5臺南市110學年度國教階段學習障礙學生鑑定轉介前紀錄表、學生作業及質性資料.docx
    5) 表5臺南市110學年度國教階段學習障礙學生鑑定轉介前紀錄表、學生作業及質性資料.docx
  • 100R .docx
    6) 100R .docx
  • 6學生學習行為類型與建議處理方法.pdf
    7) 6學生學習行為類型與建議處理方法.pdf
  • 04.轉介前輔導紀錄表國語範例01.pdf
    8) 04.轉介前輔導紀錄表國語範例01.pdf
  • 06.轉介前輔導紀錄表數學科範例01.pdf
    9) 06.轉介前輔導紀錄表數學科範例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