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特教組 特教組 - 升學資訊 | 2021-11-19 | 點閱數: 224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中華民國 110年 11月 16 日府教特字第 1100299167 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務必轉知有相關需求學生及家長知悉,協助學生完成報名及作業後續事宜。

三、   旨揭函文及簡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