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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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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4-04-28 | 點閱數: 528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 103 年 4 月 21 日府教務字第 1030082820 號函辦理。
二、貴校有意介聘至苗栗縣之國中專輔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苗栗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