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3 月 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22515 號函辦理。
二、目的:強化學生對學校午餐的認識,期藉由影片創作過程,從小扎根飲食教育;並啟發觀賞者對於學校午餐或飲食教育的關心與活動。
三、參賽資格:本市各級中小學生。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1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五)。
五、檢附活動來函及辦法供參(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