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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admin - 教育宣導 | 2022-05-16 | 點閱數: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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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5 月 1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060376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聯繫窗口資料 1 份,請自行下載參閱,並妥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