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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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灣中華日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103 年 5 月 5 日 103 松嘉字第 0024 號函辦理。
二、申請日期: 103 年 5 月 11 日至 6 月 10 日止。
三、相關申請辦法及表格可至該社網站http://www.cdns.com.tw 下載查詢。
四、倘有相關詢問事項,請逕洽中華日報社黃秋儒小姐,聯絡電話:( 02 ) 22963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