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特教組 特教組 - 學生活動 | 2023-01-13 | 點閱數: 382

說明:

ㄧ、本案參加對象如下:

       ()經本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各類資優學生。

       ()本市各級學校具學習潛能之學生。

       ()由承辦學校依資優教育課程或活動性質,訂定錄取標準。

二、請安置有資賦優異學生之學校,務必將各年度資優教育方案之訊息轉達資優生,以避免影響學生學習權益。

三、檢附112年度本市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活動一覽表,各項活動時間請依各校實際辦理時間為主,若有疑義請逕洽辦理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