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一、依據本市「111 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增進家庭母語使用率,建構家庭生活母語情境,培養親子使用母語溝通的基本態度。
三、「家庭母語月-講母語,逐家作伙來」,本校實施方式如下:
(一)實施期程: 112 年 2 月 1 日至 2 月 28 日。
(二)實施方式:已發放一張「每週記互動紀錄表」予國一、國二同學。(詳如附檔,如有需求請自行下載列印)
(三)敘獎標準:書寫完整者,敘嘉獎 1 支。請務必於 3 月 3 日(星期五)之前交回教務處,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