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人事室 人事主任 - 處室公告 | 2023-03-25 | 點閱數: 266

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3 月 24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20368265 號函辦理。

主旨: 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旨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