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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特教組 特教組 - 學生活動 | 2023-05-29 | 點閱數: 422

說明:

一、本案業於本局資訊中心112118日編號212503公告諒達。

二、本案參加對象如下:

  ()經本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各類資優學生。

  ()本市各級學校具有學習潛能之學生。

  ()由承辦學校依資優教育課程或活動性質,訂定錄取標準。

三、請安置有資賦優異學生之學校,務必將各年度資優教育方案之訊息轉達資優生,以避免影響學生學習權益。

四、檢附112年度本市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活動一覽表(內含報名時間等詳細資訊),更新部分業以紅字標示,各項活動時間請依各校實際辦理時間為主,建議於各校於校網公告簡章後再連繫學校報名事宜(各校公告簡章時間詳如一覽表所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