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一、依據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 112 年 7 月 4 日(一一二)顱基字第 024 號函辦理。
二、獎助參加資格及申請時間:
(一)參加資格: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目前就讀台灣或離島國中以上之先天顱顏患者。(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不包含在內)
(二)受理收件日期:自112 年 8 月 14 日至 112 年 9 月 15 日止,由基金會活動入口網站(http://www.nncf.org 申請或郵戳為憑。
三 、獎項類別:每年度只能選擇一類,不得重複申請。
(一)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二)優秀獎學金。
(三)助學金。
四、旨案聯絡人:周心玉社工,電話:(02)2719-0408 轉 251 。
五、其餘資訊,詳如附件(112 年得福獎助學金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