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2 年 9 月 1 日府教特字第 1121516736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申請日期112 年 9 月 1 日至 112 年 10 月 16 日止。
三、申請對象:凡就讀嘉義市私立國民中小學之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設籍嘉義市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於法定修業年限內,其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得申請就學費用補助。
四、旨揭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