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人事室 人事主任 - 處室公告 | 2024-01-08 | 點閱數: 1767

檢送修正「臺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一份。

★因應本府「113 年度臺南市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之費用項目(十八)自強活動費編列基準及說明欄內容調整為每人每年新臺幣 1,000 元爰配合修正各機關 辦理員工旅遊活動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