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一、依據本市「112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增進家庭母語使用率,建構家庭生活母語情境,培養親子使用母語溝通的基本態度。
三、「家庭母語月-講母語,逐家作伙來」,本校實施方式如下:
(一)實施期程:113年1月22日至 2月15日。
(二)實施方式:提供「中文版」及「台文版」二種格式,請擇一填寫即可。
同學們可自行下載檔案;如需紙本,請至教務處領取。
(三)敘獎標準:書寫完整者,敘嘉獎 1 支。請務必於3月1日(星期五)之前交回教務處,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