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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24-02-23 | 點閱數: 149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2 月 20 日新北教人字第 1130312404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貴校教師如有意願經由市外介聘至新北市服務者,請轉知該教師旨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