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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3 年 3 月 29 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 1130013000 號函辦理。
二、為表揚致力推展學校體育具有具體績效之團體及個人,獎勵其對學校體育運動特殊貢獻,該署訂定「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評選要點」(下稱要點),並委託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協助受理申請及辦理審查評選等事宜。
三、請貴校依據要點第五點評選指標備妥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並於 113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前檢齊電子檔及紙本資料寄達本局,並於信件(封)主旨註明「(單位名稱)-113 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申請表」。
四、申請表 word 檔,請逕至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https://www.ctusf.org.tw/news/show.php?num=901&page=1 網站下載。
五、如有需詢事項,可洽本局承辦人或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潘玲君小姐(電話: 02-27710300 轉 42 )或教育部體育署業務承辦人馮小姐(電話: 02-877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