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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生教組 生教組副組長 - 處室公告 | 2025-01-20 | 點閱數: 181

說明: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1 條第 2 項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 38 條第 1 項規定辦理。

二、本規定經本校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末校務會議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