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3 月 20 日臺教社(二)字第 1142400771 號函辦理。
二、本次策展以「性別與家庭」為核心,延伸「性別與科學、性別與運動及性別與藝術」等子議題,呈現我國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努力與成果:
(一)展期: 114 年 4 月 19 日(星期六)起至 114 年 5 月 11 日(星期日)止。
(二)地點:國立科學教育館 7 樓西側特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