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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教務處 教學組 - 處室公告 | 2014-11-18 | 點閱數: 43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1 月 11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30142930C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站(http://tepd.moe.gov.tw/)電子公告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