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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人事室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4-11-25 | 點閱數: 352
一、本市 103 年度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業已完成審查作業,成績證明書與原始送審資料將於近日交寄至貴校,請 貴校務必轉交所屬人員。
二、為因應本市校長甄選積分審查作業期程及維護教師權益,報名校長甄選人員之成績證明書將於積分審查現場發放,以利資積審查作業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