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一、本計畫草案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103 年 12 月 26 日科實字第
10302006851 號令發布之「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辦理,於
104 年 1 月 16 日由本市科學展覽委員會完成修訂(詳附件)。
二、本實施計畫草案如有未盡事宜可於 104 年 1 月 29 日前逕行連絡本案承辦人課程
發展科吳奇穎,電話: 06-2991111#8334 ,網路電話: 99227 。
三、本市科展正式實施計畫以函文各校發布實施為主。
請校內指導科展的老師留意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