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4 年 1 月 26 日部特二字第 1043933720 號函辦理。
二、旨揭發布令、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s.gov.tw)「最新消息」與「銓敘法規」之「法規動態」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