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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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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教學組 - 處室公告 | 2013-08-01 | 點閱數: 625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7 月 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065976 號函辦理。
二、本案文宣品,為推動「世界遺產」觀念融入基礎教育課程,以利於教師教學或教材編製等需要,原則同意各級學校教育推廣無償使用,惟需註明出處字樣(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三、請鼓勵所屬教師善加運用,以培養學齡兒童及青少年兼具鄉土意識及國際觀。如需參考使用可逕洽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電話: 04-22295848 轉 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