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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13-08-02 | 點閱數: 617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7 月 23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20096784E 號函辦理
二、本案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