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統一企業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104 年 3 月 27 日社福字第 104006 號函辦理。
二、學校每月得向該會推薦最迫切需要緊急救助者一名(或一戶),申請時需備申請書、機關急難證明、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戶籍謄本及機關函。
三、若有申請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人:陳文三幹事或林望麟執行幹事,電話: 2536789#8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