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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13-08-09 | 點閱數: 658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8 月 1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20110251E 號辦理。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 102 年 8 月 1 日以臺教人(二)字第 1020110251B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陳怡君小姐(聯絡電話: 02-77365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