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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活動組 訪客 - 服務學習 | 2016-01-08 | 點閱數: 1441

說明:

1.表格如附件,同學可自行下載列印使用。

2.依市府規定,校外服務學習活動皆需事先申請,同學可於學校網站提供之聯結查詢該機構是否為市府或學校核可機構,再行填寫。

3.填寫完畢後(需有家長簽章),再拿至學務處活動組核可,第一聯留於學務處,第二聯自行保管, 日後完成服務學習時,連同時數證明交班級導師認證輸入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