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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活動組 訪客 - 教育宣導 | 2016-01-20 | 點閱數: 448

轉知活動訊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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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青少年中心針對 12-24 青少年及少年,設籍本市或於本市就讀就業之青少年,有提供館施服務、文康育樂活動及青少年中心志願服務隊等相關服務;年滿 15 歲以上之學生或家長,可加入志願服務隊為會員服務。

會員入會辦法為年齡 12-24 歲,持學生證(身分證、健保卡戶口名簿)、一吋照片一張,免年費,親至本中心 5 樓服務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