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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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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 輔導組 - 處室公告 | 2016-01-21 | 點閱數: 36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115日臺教社()字第1050000255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選拔對象為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分為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且於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並以推薦、初審決審3階段辦理,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計畫內容。

三、請有意參加的家庭洽本校輔導室

四、將於1054月公布本市慈孝家庭楷模。

五、其他重要事項,請詳見本活動實施計畫(推薦書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