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月15日臺教社(二)字第1050000255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選拔對象為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分為高中職組、國中組及國小組,且於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並以推薦、初審及決審3階段辦理,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計畫內容。
三、請有意參加的家庭洽本校輔導室
四、將於105年4月公布本市慈孝家庭楷模。
五、其他重要事項,請詳見本活動實施計畫(含推薦書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