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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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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教學組 - 競賽活動 | 2016-01-29 | 點閱數: 39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 月 15 日臺教社(四)字第 1050005223 號函辦理。
二、全國語文競賽寫字項目,國小學生組與國中學生組字之大小修正為 7 公分見方,並一律用 6 尺宣紙 4 開「90 公分×45 公分」書寫。
三、教育局為使本市學生提前練習,及早適應全國語文競賽新的用紙規格,於本(105)年度市長盃語文競賽開始實施,競賽員及指導教師特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