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轉知活動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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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5 月 9 日臺教社(一)字第 1050062963 號書函辦理。
二、該會訂於本( 105 )年 7 月 11 日至 13 日辦理旨揭活動,相關活動資訊請逕洽中華民國孔孟學會,電話( 02 ) 2311-9125 ,電子郵件:cong.meng@msa.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