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轉知:台南市 105 年各類區域資優教育方案,請資優學生(含區域資優方案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本案參加對象如下:
(一)經本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各類資優學生。
(二)本市各級學校具有學習潛能之學生。
(三)由承辦學校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並配合資優教育課程或活動之性質,訂定甄選標準。
二、檢附 105 年度本市各類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活動一覽表及實施計畫,各項活動時間請依各校實際辦理時間為主,若有疑義請逕洽辦理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