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教育宣導 | 2016-09-20 | 點閱數: 41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9 月 8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50098551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函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