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日期: 105 年 10 月 13 日(星期四)全日。
三、辦理地點:學甲區學甲國小視聽教室〈臺南市學甲區秀昌里一秀 30 號〉。
四、參加人員:如計畫所示(若來不及報名本場開放現場報名)。
五、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研習時數;研習需全程參與,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 1/5 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六、檢附研習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