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2 月 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50142021 號函辦理。
二、旨揭得獎作品(含歷屆得獎作品),已公開於「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http://law.moj.gov.tw/)創意教案區,請鼓勵教師多加利用,下載教案教導學生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俾利有效推動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