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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人事室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7-01-04 | 點閱數: 307
一、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6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4 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陞遷序列表經本局 105 年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第 14 次會議審議通過。
三、檢附「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市立國民中學暨國民小學公務人員陞遷序列表」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