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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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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7-02-20 | 點閱數: 414

檢附相關證件

1.進修成績各科均及格且平均達七十分以上之證明(成績單影本)

2.實際支付之學費、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及學分費基數之收據正本(如為影本,請當事人自行核章,並加蓋與正本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