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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教育宣導 | 2017-03-14 | 點閱數: 394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6 年 2 月 24 日部法二字第 10641978311 號令副本辦理。
二、本案附表所列及該部歷次函釋與該部 106 年 2 月 24 日部法二字第 10641978311 號令未合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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