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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註冊組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7-03-15 | 點閱數: 657

說明:

1.在臺設籍年滿 14 歲,未申領國民身分證之學生

2.申請之學生需填妥初領國民身分證申請書、貼妥照片 1 張、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及規費 50 元。

3.請將申請書及規費,交至教務處註冊組,由註冊組協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