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2 年 10 月 14 日公評字第 1022260646 號函辦理。
二、保訓會為配合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於 102 年 6 月 17 日修正發布第 36 條、第 39 條及第 44 條規定,另為應實務作業需要,爰修正相關規定。上開修正規定、總說明及對照表均刊登於該會網站(www.csptc.gov.tw)「最新消息」及「法規輯要」項下,請同仁自行下載運用。